【原随云X方思明】问初心

【警告】参见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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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二

 

原随云做梦了。

 

自从幼年失明,有很长一段时间他的梦境都是漆黑的,以至于最后几乎都要忘记这世界究竟是什么颜色。但是很少见地,这一夜他又拥有了一个五彩斑斓的梦。

 

他看到年幼的自己逡巡在常青岛的海滩上,低着脑袋认认真真地寻找着,有漂亮的贝壳就捡起来藏进随身的小袋子里。身畔正值清晨日出,翻卷的浓云之后,一抹明光陡然冒出个尖儿。浓稠艳丽的霞色铺天盖地,如同天女的羽衣般交织变幻,朝阳越过海面缓缓爬升,羽衣更镀上了一层雍容华贵的碎金。

 

原随云不由自主地跟着梦中的自己一道在海滩上挑拣起来,海风一波一波地推送着细浪,清浅的水中趴着一枚圆鼓鼓的海螺,颜色很好看,是……是……他搜肠刮肚地思索着合适的词汇,最后终于想起,啊,是了,是月白色。

 

“你在做什么?”

 

听到声音的一瞬间,原随云愣了愣,待转过身,第一个想法便是,莫非当真有哪一位天女来此寻找失落的羽衣了?

 

面前之人纤鼻薄唇,眉目清艳,一双眼睛呈浅淡的琥珀色,仿佛猫儿眼一般。衣衫雪白,肤色雪白,发色也是雪白。雪白的长发被黄金发饰束在脑后,又如同深冬流泉般自背后披散下来,整个人直似冰玉雕就,绝非人间所能生成。

 

下一瞬间,原随云才想起这声音十分耳熟,而且还是个男子。

 

……思明?

 

方思明问出声却没有收到回答,不由微微皱眉,又把问题重复了一遍。他神情清冷,像是出自哪个能工巧匠之手的人偶,精致漂亮到了极处,却透不出一丝人气。

 

原随云忽然生了个念头,想从那双琥珀色的眼眸里激起点儿情绪的波动,高兴或生气,随便什么都好。紧接着他便听到自己笑嘻嘻地问:“大姐姐?……我没有见过你,你是岛上新来的吗?”

 

果然,方思明的眸中燃起了小小的怒火,他微不可察地轻哼一声,才拉长了声音重复:“……大、姐、姐?”

 

……呵呵,生气了,有趣。

 

原随云忍不住轻笑起来,随后他又很快抬起头,目光几乎是贪婪地扫过面前之人秀美的眉眼、挺直的鼻梁,以及泛着淡淡粉色的薄唇。

 

……原来你是这个模样啊,我的思明。

 

虽然容貌美丑从来都对我毫无意义,但……你真好看,我想亲亲你。

 

这是一个很长的梦,梦中光怪陆离,混杂了很多零零碎碎的片段,下一刻又全然不知所踪。迷糊中,原随云仿佛听到有人在啜泣,声音断断续续,又轻又软,那人低声道:“我喜欢你啊,随云。”

 

有什么液体滴落在脸上,冰冰凉凉的。

 

原随云想伸手捉住那人,想把他紧紧地拥入怀中,可下一刻才发觉,自己竟然连一根手指都抬不起。他奋力挣扎,却毫无作用,甚至有一瞬间,他错觉自己是早已死去的亡灵,被困锁在冰冷的尸体中,什么都做不了,哪儿都去不得,只能听到爱人悲凉的哀泣在耳边不断响起。

 

……思明,别哭啊。

 

你一哭,我便觉得心里面空落落的,好像被什么给挖去了一块,难受得很。

 

这样的状态不知持续了多久,直到焦急的呼唤声将他从睡梦中唤起:“公子!公子!!”

 

原随云猛地坐起:“丁枫?”

 

丁枫听到回答,长长地舒了口气,几乎一下子跪倒到床边:“公子!你终于醒了!!”

 

原随云蹙眉,脑袋还有点昏昏沉沉的,不能很好地思考,但直觉告诉他,有哪里不对了,非常不对。

 

他依稀记得,昨夜自己与方思明亲吻、缠绵,一同相拥着睡去,可现在他身着亵衣好端端地坐在床上,身侧异常安静,并没有另一个人存在的气息。

 

一瞬间原随云脑子里冒出许多问题,竟不知该问出哪一个,最后他道:“……我怎么了?”

 

丁枫道:“公子你中了迷药,一下子睡过去三天。”

 

“迷药?”原随云疑惑的神情只显露出一瞬,随后化为想明白了什么事情的恍然。所有的情绪波动都从他面上迅速消失,变成了嘴角微含笑意,却实则可称为面无表情的表情。

 

“……呵,好厉害的迷药。”

 

丁枫艰难地道:“……方少阁主的面具和手套,前些日子已经归还给他。我虽然检查过,但……”他摇了摇头,“不知究竟藏在哪一个里面。”

 

原随云道:“毕竟是万圣阁出产的东西,总该有些可取之处才是,检查不出来也很正常。”停了停,又问,“可还有什么要报告的?我们有损失没有?”

 

丁枫禀报道:“昨……那天晚上,院子里的人大多喝醉了,一个个睡得人事不知。而外围负责值夜的护卫全都中了那种迷药,亦倒地不起,因此从头到尾并无一人伤亡。”

 

原随云道:“这倒是个好消息。”

 

丁枫深吸一口气,忽然正了正身子,直挺挺地跪在原随云面前:“公子!院内防备松懈,让方少阁主借机逃走,是属下的疏忽。请公子责罚!”

 

房里忽然陷入一阵安静,几乎连针掉落在地的声音都清晰可闻。

 

丁枫有些紧张,毕竟他虽与原随云亲厚,但蝙蝠岛规矩森严,做错了事处罚十分严苛。

 

但对他而言,受罚事小,放跑了人,破坏了公子的大事才是真正糟糕至极的。

 

他数着自己的喘气声,一呼,一吸,一呼,一吸……直到数到第十一下,才听到原随云依旧不紧不慢的声音:“罚?……若要罚,第一个该罚我自己才是。毕竟那喜宴可是我办的,我——”他不知想起什么,声音里带了丝颤抖,剩下的话忽然说不下去,只化作长长的一声叹息。

 

丁枫不知为何,听到这样的语气,竟然心里也跟着一阵憋闷,过了半晌,才问道:“那现在要怎么做?我已经令人朝八个方向去追了,若公子首肯,可以再加派人手——”

 

原随云摇了摇头:“罢了。”

 

丁枫讶道:“公子?不追吗?”

 

原随云道:“方少阁主生产那日,曾昏迷不醒,性命垂危。我那时焦急万分,当着他的面起誓说,若他能够平安醒来,便放任他自由离开。……如今,大约是誓言兑现的时候了。更何况,他走的时候未曾伤害一人,已经算顾念情谊,我们自然不该继续与他为难,对不对?”

 

丁枫神色并不赞同,但他迟疑了半天,最终只沮丧道:“公子说得是。”

 

“只不过……”

 

“只不过?”

 

原随云像是在自言自语,只听他用极低极低的声音道:“只不过……唉,也太急了些。”

 

丁枫正以为自家公子要伤怀好一阵子,可下一瞬间那人又立刻振作起来,捞起外袍往身上一披,迅速爬下了床:“既然方少阁主走了,我们也要开始做正事了。”

 

丁枫道:“公子是说西域的……”

 

原随云一副精神抖擞的模样,道:“不错,之前交托你办的事情,该当差不多了罢?”

 

丁枫道:“下面的人传话过来,一切已经准备就绪,就连行家都看不出破绽,绝不会有问题。”

 

原随云哈哈一笑道:“好,那就把我们布在那边的人都撤了,决不能让那老匹夫起疑。”停了停,又道,“对了,我们这所别院的人手也该好好整顿一下,安逸的日子过久了,人便也跟着松弛。这可不行,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同样的事情决不能发生第二次。”

 

丁枫点头道:“是!”他紧接着正要说什么,眼睛朝杂乱的床铺瞟了一眼,忽然轻轻“啊”了一声,带着点惊讶。

 

原随云道:“怎么了?”

 

丁枫快步过去,从枕边捞起一物,递回到原随云手里。那东西大小如同鸡卵,摸起来圆润坚硬,竟是一枚海螺。

 

原随云诧异地挑起眉尖,丁枫观察他表情,这才道:“公子亦不知道这玩意儿哪来的么?”

 

原随云摇摇头,将海螺在手里掂了掂,随后问道:“丁枫,帮我看看,它是什么颜色的?”

 

丁枫很仔细地打量了一番,才道:“是海边很少见的品种,质地像珐琅似的,颜色也漂亮,是……嗯,是月白色的。”

 

***

 

方思明终于走出浓荫蔽日的山林,找到了通往金陵的官道。

 

因为功力已经恢复,对常人来说寸步难行的密林,他穿行起来却如履平地,轻松异常。运起轻功在枝头间跳跃腾挪,简直比飞鸟还要灵活。当初原随云把他带进去花了五六日,而他自己走出来,却连两日都不到。因为临走的时候偷偷从酒宴上抓了一把干粮,因此一路上连吃食都不必烦恼,唯一需要挂心的,便是丁枫发觉他出逃后派出来追捕的人手,可没几天,就连这些人也都消失了。

 

简直顺利过了头。

 

方思明猜测原随云是有意放自己离开,庆幸的同时,又有些莫名其妙地失落。似乎隐隐约约觉得,倘若自己就这样被抓回去,留在那个人的身边,似乎也不错。方思明知道自己待人接物表面上冷漠果决,其实内里常常是极没主意的,若遇到个比自己更坚定的人,便总不由自主地生出依赖,心甘情愿地为那人所操纵,不必思考,不必纠结,只要干干脆脆地执行命令就好。

 

至少不会如现在一般,仿佛心底里生长出许多细丝,另一头牵在那个人的手上,每往前一步,便觉得拉扯着疼。

 

方思明不自觉地将手置于胸口,轻轻地捂着,似乎这样就能好受一些。

 

……随云。

 

独自离去的那个夜晚,要说不留恋是不可能的。

 

云雨过后,原随云很快入睡,方思明却睁着眼睛失眠了大半夜。明明早就做好了出逃计划,可真正要实行起来,却觉得步履维艰,这并非当真遇到了什么困难,而是心底里总在踌躇,不知这样做是不是对的。

 

就在他的身侧,原随云沉沉地睡着,双目紧阖,睫毛微颤,微淡的月光中,面庞如同上好的美玉一般温润莹亮。

 

方思明望着他的睡颜发呆半晌,最后忍不住轻轻感叹,如此优秀的人哪。

 

如此优秀的人,他是我的。他与我拜了堂,成了亲,就成了我的。

 

想到这里,心中竟涌起一股从未有过的酸甜,就好像刚刚又被喂了一块那种梅子放得比松子还多的松子糖。

 

从心底里,方思明觉得自己是配不上原随云的。

 

表面上他们二人一人为万圣阁少主,一人为无争山庄少主,倒也算得旗鼓相当。

 

可方思明清楚知道,自己虽然顶了个“少主”的名头,可阁里一切真实的权柄都掌握在义父的手里。自己与其说是他的义子,倒不如说是一具精巧的傀儡,一把趁手的刀,听话地去杀人就好了,其他的什么都不可以想。

 

可原随云……他不一样。

 

据说无争山庄里,老庄主原东园早就退隐田园,不问世事,将庄中一切事务都交给了养子,因此原随云的“少主”与自己的“少主”自然不可同日而语。更何况无争山庄贵为武林第一庄,屹立中原数百年而不倒,其“无争”二字,并非“与世无争”之“无争”,而是“天下之大,莫有能与之争锋”的意思。这样的无争山庄,其底蕴也不是才建立了短短十几年的万圣阁所能匹敌。

 

而且,还有蝙蝠岛、极乐宗……

 

方思明想着,若把自己放在原随云的位置,定然是创不出那些基业的。莫说基业,还能不能平安活着,都是个问题。

 

与那人相比,大概自己浑身上下唯一的优点就是一副漂亮的皮囊吧,可就连漂亮的皮囊,也是畸形的,明明是个男人,却能如同女子一般生育……

 

世人自然都嫌弃这样一副怪物般的身子,不过那人却好像很喜欢。缠绵的时候,从头到脚,几乎把每一寸都吻遍了。

 

想到这里,方才那些沮丧自卑的情绪全都散开了去,再次化作温软柔和的甜。

 

方思明曾考虑过要把小团子一起带走,但很快又打消了这个念头。他接下来还要继续追随义父,一路上漂泊不定,不知道还会遇到些什么,而且……他总有种隐隐约约的直觉,觉得决不能让义父知道这个孩子的存在。

 

若让小团子留在原随云那里,想必会受到很好的照顾。他看过原随云抱女儿的模样,既温柔又安详,那种自眉梢眼角显露出的、发自内心的喜爱,无论如何也是伪装不出来的。

 

……至此,再无牵挂。再见了,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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