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随云X方思明】问初心

十三

 

【警告】参见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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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过了两三天,原随云就把新的话本带给了方思明。负责采买的下人似乎也十分懂行,送来的不仅仅有《点香阁二三事》的最新续集,还有化名为棠宁笑笑生的某位萧姓小道长与以擅写戏本闻名的某华山小师妹合著的热销大作《霜雪无涯情无悔》。

 

方思明一听名字就忍不住笑了。原随云则蹙眉抚着额头,仔细思考着自家某位徒弟兼下属似乎也十分沉迷此类书籍,自己这个做师父的是不是该管一管。

 

随后方思明又翻到一本名为《遗风不解寒》的话本,似乎讲的是江湖几十年前的旧事。他还没反应过来,原随云便脸色一沉,拈着那书的一角,毫不留情地扔进了门外的池塘。

 

方思明一头雾水。

 

虽然原随云带来了书,但他却没时间像约定的那样让方思明念给他听了。许是因为大事在即,而丁枫等几个得力助手又不在岛上,他几乎整天都忙得团团转。有时候来到方思明这里刚刚坐下,揉着发疼的太阳穴,茶都没来得及喝上一口,就又被下属叫走了。

 

晚上调理经脉的事倒依旧会继续,虽然方思明内力依旧被封着,但凝滞已久的气血终于舒活了起来。只是早上他醒过来,身边的位置早就空空如也,连温度都完全冰冷。少了另一个人的体温,方思明丢脸地发现,自己竟然开始有些不适应了。

 

某一天原随云仿佛终于闲了些,兴致勃勃地拉着方思明下棋。他带来的这副棋是特制的,棋盘以磁石为材料,而棋子则由精铁所铸,如此一来,每下一子,棋子便会牢牢吸在棋盘上,轻易不会挪动。更妙的是,棋子除了以黑白区分外,形状亦有细微不同,一者为正圆,一者为八角棱形,只要伸手一摸便能分辨开来,正适合盲人使用。

 

令方思明惊讶的是,一局棋下来,原随云伸手去确认棋子的次数只有寥寥几次,其余大部分时间几乎都是在下默棋。倘若其它的棋类,默棋或许算不上什么,但围棋的特性是越往后下,棋子越多,局势越复杂,要记下来也就愈发地难了。

 

方思明自信自己约莫可以记到前两百步,但要像原随云这样在好几百步之后依旧下得飞快,他是万万做不到的。

 

而且更关键的问题是,这一局方思明还输了。输得不多,三目。但这也足够让心高气傲的万圣阁少阁主大人大伤自尊了。他将棋子一一清回棋篓,拍了拍床板,不服气道:“再来!”

 

原随云却摇头拒绝了:“下棋虽然有趣,但终不过是些消遣之物,思明还是不要太为此花费心思才是。”

 

方思明忍不住瞪他:“你其实是怕输吧。”

 

然而再怎么瞪,原随云也看不见,只是微微笑道:“胜败乃兵家常事,你若喜欢,明日我再陪你下。”

 

方思明恼道:“哼,你就是怕输。”

 

原随云也不与他回嘴,只是站起身,将棋盘棋子整理在一起,捧到柜子上放好。

 

方思明愤愤然地拿起之前看了一半的话本,打算接着往下看,再不理这个烦人的家伙。却忽听“哐”地一声,随即“哗啦啦啦——”,是黑的白的棋子洒落了一地。

 

方思明惊道:“原随云?”

 

原随云立在柜子旁边,不说话也不动作,整个人仿佛忽然僵硬成了一座雕像。那张向来健康红润的脸上褪去了全部血色,惨白得发青,看起来就像是死去已久的尸体。

 

“原随云?你怎么了?”方思明的声音里竟然掺着一丝他自己也意识不到的担心。

 

“我……”原随云开口只说了一个字,低头缓了一阵,才用微哑的声音将剩下的话说出来,“没什么,我只是不小心把柜子的位置记偏了一点儿。”

 

方思明微蹙眉头,心里大为不信。一个能记住几百步默棋的人,会记不住一间天天出入的屋子里家具的位置?

 

这时原随云的嘴角又挂出那抹惯有的笑,若无其事地踱步来到床边,解下外袍扔在一角:“……过去点。我累了,让我躺一下。”

 

方思明没说什么,依言往旁边让了让。若非原随云的脸色依旧惨白得可怕,他几乎都要相信对方此刻是真的并无大碍,只不过稍有疲惫罢了。

 

原随云便在床上端端正正地躺好,顺手还把被子从方思明那里扯走了点。

 

方思明不忿道:“你就不怕我趁你躺下之后暗下毒手?”

 

原随云的态度十分泰然:“怕。你若生气的话,尽可以打打坏主意,说不定运气好能成功呢?”

 

方思明偏过头道:“罢了,我可不敢。你功力深厚,哪怕一击命中都弄不死,到头来定然还是我倒霉。”

 

原随云微笑道:“算你有自知之明。”到此他便不再说话,呼吸放平,竟然迅速地睡去了。

 

方思明道:“原随云你真的没问题么?你……诶,你是猪吗?怎么睡得这么快?!”伸手出去想要敲敲他的脑袋,但微一犹豫,又把手慢慢收了回来。

 

而此刻原随云并不是睡着,他是昏过去了。

 

原随云一直知道自己眼中余毒未曾祛净是个隐患,尤其眼睛与脑部血脉相连,时间久了总会有些毒素随着血液流入大脑。这是一种缓慢而长期的影响,即使有解药在手也枉然无用。多年来他一直仰仗自己功力精深而未曾多加注意,但近些日子来,不知是否因为劳累,头疼的毛病愈发严重起来。

 

当年明月山庄诸人中毒之后无不理智全失,状若疯魔,只知不辨敌友地乱砍乱杀。是以到了最后,所有人都自相残杀而死,偌大宅邸鲜血铺遍,终无一人生还。原随云有时候觉得,自己在症状发作之后,也总有一段时间行为很不受控制,名为疯狂和恶毒的野兽会挣脱理智的枷锁,肆意地发泄报复,破坏周围的一切。

 

原随云能够从当年那个挣扎求生的小瞎子站到如今江湖的最高点,很大程度都仰赖于这样一头野兽的存在,但他却并不希望它会摆脱控制。即使要做恶人,他也应该是个清醒而聪明的恶人,而不是个偏执而愚蠢的疯子。

 

方才就在他起身去放棋盘的一刻,一直隐隐发晕的脑袋忽然被一阵猛烈可怕的疼痛击中了。他猝不及防,一下子险些摔倒在地,随后耗尽了几乎所有的意志力,才勉强控制自己表现得一如往常。他已经不能很好地思考了,脑子里一阵清明一阵迷糊,只勉强估算着大约自己连走出门去召唤下属的力气都没有,而床的距离近一点,爬上床去躺着倒应该还能做到。

 

但床上还有一个方思明。

 

虽然方思明近几日表现得像只乖巧听话的猫儿般,事事都十分顺从。但原随云可从没真的把他当成猫,他一直都很清楚,被自己圈在此处的这个人有时候可以比猛虎更加凶狠。只要一不小心露出破绽,这只猛虎扑上来咬断他喉咙时可不会有一丝犹豫。

 

如果方思明动了杀意,以原随云现在的状态,是真的有可能命丧在此。就算能勉强发出信号召唤下属过来,中间间隔的时间也足够杀一个人了。但方思明或许是被他之前的手段震慑过,因此分外谨慎,若无十足把握决不会轻易出手。

 

原随云决定索性将弱点大大方方地展露出来。反正示弱这件事,他向来做得很顺手。

 

方思明果然很快发现原随云状态不对了。他毕竟在杀戮场中摸爬滚打许久,一个人是不是在正常地睡觉还是能分辨出来的。接下来第一个反应也自然是要不要立刻杀了这个阴险恶毒的混蛋。虽然方思明现在可说是手无缚鸡之力,但要不声不响地弄死一个人,他还是能想到不下几十种方法的。

 

方思明把手轻轻卡在原随云的脖子上。触手的肌肤一如两人夜里相拥时所感受到的,温暖得几近滚烫。他犹疑半天,手指都快将那片白皙的皮肤擦红了,却仍未敢使力。若能一举杀了原随云,蝙蝠岛上势必要陷入一团混乱,而他也正好可以趁此机会逃离。

 

但是……能被轻易杀死的原随云,还叫原随云吗?

 

方思明无论怎样想,都觉得十分可疑。

 

他的目光不由自主绕着原随云的脸庞打转。平心而论,这真是极好的一副相貌。不同于方思明自己的阴柔近妖,原随云的露出来的下半边脸上始终透着一种暖玉似的温润感,鼻梁高耸,嘴唇纤薄,唇角微微翘出柔和的弧度。若非知道他的为人,单凭他的外貌,任谁都要相信这是个真正谦恭敦厚的翩翩君子。

 

当年不只有自己,就连义父都被他那副温和无害的样貌给欺骗了,否则后来万圣阁与蝙蝠岛之间也不会有那么多单生意往来。

 

在纤长颈项上危险地摩挲着的手,终究还是一点点收了回去。

 

但若任由这个家伙就在自己面前躺着而不做点什么,又实在有点亏。方思明目光转到了窗口挂着的一串风铃上。这是竹儿还在世时给挂上的,七八个细瓷质地的铃铛被绳子穿着,微风一起便相互敲击,发出叮叮当当的脆响,听着令人的心情都好了许多。

 

方思明下床去从那串风铃里挑了一个摘下来,在手里晃了晃。铃声清脆悦耳,正好合适。

 

他回到原随云身边,手中的铃铛在他耳边按照某种韵律轻轻摇晃起来,口中低低念诵着云梦门派引梦术的口诀:“有人入梦,吾欲往之……”

 

不知是因为这简陋风铃的效用上比不过云梦正经的引梦铃,又或者是因为方思明功力尽失能力不足,一直过了许久,他才隐约摸出端倪,一头潜入模模糊糊的梦境里。

 

入眼的是海。

 

夕阳之下无边无际,泛着夺目的玫红色的海。浪涛起起伏伏,一波一波推上海岸,富有韵律的声音如同神明沉睡的心跳。更远处,三两只海鸥扇动翅膀,在天际发出优美的长鸣,最后消失在沉沉暮霭之中。方思明站在沙滩上,一时间望着这样的美景竟有些失神,他有多久没能平心静气地看一看大海了?

 

一阵轻柔的脚步声自背后响起,方思明连忙回头,看到对方的一瞬间不由得愣了愣。

 

那是个白皙漂亮的男孩子,约莫七八岁大。虽然相貌稚嫩,但眉眼当中依旧透出某种令人熟悉的温润通透的气质,就像是翡翠原石被开凿的一瞬间,厚重的皮壳下渗出的那一抹水色。他身上的衣衫质地不太好,做工却细致,穿起来也很合身,看得出制衣的女子定是十分疼爱他的。

 

男孩有一双形状好看的眼睛,黑白分明,眼角微微上翘。现在年纪虽小,却可以轻易想见,待他长大之时,一颦一笑都会有怎样一种不自知的风流。

 

男孩走过来,用他那双好看的眼睛瞧了瞧大海,又瞧了瞧方思明。

 

“大姐姐?”男孩的语气有一丝好奇,“我没有见过你,你是岛上新来的吗?”

 

“……大姐姐?”方思明微微挑起一边眉毛。这个人从小时候起,眼神就这么不好啊。

 

男孩明显愣了愣,等再次开口,脸上带了点讨好的微笑:“……是我看错了,真对不起。美人哥哥。”




***

抱歉,这次我有点话要说:

我记得我说了不止一次,这个文不是日更不是日更不是日更!(今天再说三遍,加上之前说的,总共六遍!)有时间写写没时间放放,而且每次缓更之前我也都发过通告。尤其这一次的通告我应该写得很清楚了。在评论里开开玩笑催催更无所谓,但是在我三次元的事情几乎要崩溃时,专门发私信来理直气壮地质问我“你不是日更的吗,都三天了怎么还不更”这种,抱歉我会很暴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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