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随云X方思明】水月镜花

(原总:每一天都在为哄老婆而努力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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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原随云为方思明的失踪设想了无数种可能,几乎每一种都能让他心烦意乱上好一会儿。从任何角度来看,这都不会是一件好事。毕竟如果一切正常,方思明现在应该还陪在他身边,安静而温顺地饮酒听琴,若是兴致来了,还能伴着琴音跳一段轻盈的惊鸿舞。

 

那惊鸿舞取自洛神“翩若惊鸿、矫若游龙”之意,若由肢体柔软的女子舞来,飘逸轻灵似风送绮罗、水盈落花,美则美矣,却太过柔弱而失了神祇应有之高洁尊荣。但同样的动作由方思明去舞,举手抬足间具是飒飒英气,连衣袖带起的风声都掺了几丝肃杀。

 

原随云虽看不见,但单凭风声就知道那是一幅怎样的美景。没有多叫那人舞几次着实可惜,因为他丝毫不怀疑,从此之后两人再不相见也是完全有可能的。

 

所以原随云万万没想到,仅仅三天之后,甚至连派出去的暗探都还没传回消息,方思明便回来了。

 

花了许久才养得稍微丰盈些的人,回来时带了满身的伤。他甚至没能自己走到门前,还是外出采买的仆从看到,才惊慌失措地把人扶进了院子。

 

原随云听到禀报从屋中快步而出,迎面就闻到浓烈的血腥气。方思明甩开旁人,朝他怀里一扑,笑盈盈软绵绵地喊了声“大哥”,然后整个人晕了过去。

 

接下来整个别院都是一片手忙脚乱。延医的延医,煎药的煎药,端水的端水,送物的送物。经庄上大夫诊断,方思明接连与多人动手,身上刀砍剑伤一道叠着一道,好在并未伤到要害,流血虽多,却并不致命。

 

原随云听到那声“大哥”,暗暗松了一口气,原本要收拾行装出门,这下也耽搁下来,在床边等了两日,才将人等醒。

 

方思明告诉原随云,自己那狗是被两个路过的乞丐捉去了,他带人追到时,已经给炖成了浓浓的一锅汤。愤怒争执自然不可避免,倒也没想着杀人,但中间大约动静大了些,惊动了当夜恰巧也宿在附近的另一批人——那批人与方思明甫一照面,就立刻露了杀机,其后便是接连三天的刺杀、追逐与缠斗。

 

“……他们数量着实太多,又训练有素。我一时失了防备,让大哥凭白折损许多人手,是我的错。”方思明道。

 

原随云安慰般揉揉他的脑袋,将满头银发揉得微乱:“你回来就好。”又问,“对方是何人?”

 

方思明想了想,费力地捞起自己换下的衣袍,从中摸出一块金属令牌递了过去。

 

指尖拂过冰凉的金属表面,能摸到凹凸不平的龙形徽记。

 

原随云沉默了一会儿,才吐出三个字:“……万圣阁。”

 

方思明倒没什么特别反应,仿佛这个组织对他而言与那些玉剑山庄常青岛十二连环坞之类毫无区别,只问:“大哥与万圣阁有仇?”

 

原随云没有答,反问道:“你是将那些人甩掉了才回来的?”

 

方思明扬出一个笑,像是只逮着了老鼠洋洋得意的猫儿:“那当然,否则怎么可能用得了三天。那些人现今没一个活着的,我可不会拖回尾巴来给大哥添麻烦。……啊!好疼!”

 

听到方思明不停抽气,原随云才施施然把手从他伤口上挪开,温声道:“带回来也没关系,难道我连区区几名刺客都处理不了么?我这儿的伤药都是顶贵重的,下次若再随随便便把自己伤成这样,我可一丁点儿都不会浪费在你身上。”

 

他威胁到这里,发觉对方只沉默着,半天没有接,不由道:“思明?……思明?”

 

伸手摸去,方思明竟是身子一缩,随后小动物一样委委屈屈地哼了一声:“……疼。大哥,真的疼。”

 

原随云本是淡然无波的表情,被他这声哼得仿佛也裂开了一丝缝,他连忙站起身来,小心翼翼地去碰刚才那伤口:“怎样了?怎样了?我手太重了是不是?”

 

方思明点点头,继续委屈道:“……出血了。”

 

原随云果然闻到了一丝微弱的血腥气,便真的有些慌,一面自责自己眼睛看不见,下手没轻没重的,一面要出门去叫大夫。

 

还未转身,方思明又拽着衣摆将他拉了回来。

 

原随云诧异道:“又怎么了?”

 

方思明道:“大哥别走,留下来陪我一会儿。”

 

“可你的伤——”

 

“横竖又死不了,没关系的。”方思明的声音重又充满了笑意,方才那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不知抛去了何处,“我想听大哥弹琴。”

 

原随云在原地踌躇了一小会儿,终于无可奈何地叹口气,再次坐在了床边。他将琴横放膝上,十指按弦,柔声问:“想听什么?”

 

方思明抱着枕头,往他身边舒舒服服一蜷,道:“《阳关三叠》、《醉渔唱晚》、《夕阳箫鼓》、《石上流泉》。还有,我还想听《鸥鹭忘机》……”

 

他一口气点了七八首琴曲,常人听琴哪有这样听的?若不是原随云涵养极好,又想到他身上有伤,否则真恨不得要一张琴砸死他。

 

方思明却全然有恃无恐,把脑袋凑到原随云肩上,轻轻蹭了蹭:“大哥,好不好?”

 

原随云重重吸了口气,那副温和优柔的语气也陡然没了,下一个字仿佛是咬牙切齿吐出来的:“……好。”

 

原随云陪了方思明几天,他的手指就疼了几天,他觉得就是自己年少时练琴大约也没有这样勤奋过。不过许是心情愉快的原因,方思明恢复得极快,身上的刀伤几乎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收口结痂,很快就能重新下地逗狗了。

 

他走进后院,远远见到原随云站在葡萄藤架下,手中捧着一只精致的铜盘。狗儿们兴奋地将他围起来,一边呜呜叫一边绕圈子,有的还用两只前爪扒着他雪白的衣摆,凑头去嗅那只铜盘。

 

盘中盛的是满满的肉干,不愧是被称为武林第一山庄的原氏,连喂狗的食物都比许多寻常家庭给人吃的更好。

 

原随云从盘中抓起一把扔到脚边,群狗顿时一拥而上,大口大口吞吃起来,甚至连方思明靠近都没空搭理。

 

方思明诧异道:“这等杂事大哥让下人来做即可,何必身自为之?”

 

原随云捧着铜盘笑眯眯道:“杂事?这可是思明养的狗,非同小可重要之至,如何能称为杂事?下人们向来粗手粗脚不尽心,上次丢了一条都不知道。若是再不好好照顾,病了瘦了,等它们的爹回来看见,定要心疼。”

 

爹?

 

方思明一怔,转念才明白自己这是被拐弯抹角地骂了,想起这些狗东西面对原随云又是蹦跳又是作揖,而面对照顾了它们数月的自己却仿佛全忘光了似的,不由在心里暗骂它们忘恩负义。哼了一声道:“它们对你这么亲热,依我看,分明你才是它们的爹。”

 

原随云也发现不知为何,自己对这些小动物仿佛极有亲和力,轻轻叹了口气:“它们就是偏心我,我也很无奈呀。思明连这样的飞醋也要吃吗,嗯?”

 

说罢从盘中捏起一块肉干,径直塞到了方思明正要说话的嘴里。

 

方思明:“唔——???!!!”

 

——大哥!这真的是狗食呀!!!

 

——虽然味道还算不赖。

 

仿佛知道对方正恼火地瞪着自己似的,原随云自己也叼了一块含在嘴里,温温柔柔地朝他笑了笑,仿佛在说:你看,你有我有大家有,很公平。

 

方思明莫名其妙地觉得有点平衡,把那块肉干给咽了下去,然后又给原随云塞了一块。

 

他俩正在你一块我一块地互喂顺便喂狗,一名仆从匆匆赶来,朝原随云恭恭敬敬禀报道:“主人,行装都收拾好了,明日一早便可出发。”

 

方思明停下动作,道:“大哥要去哪儿?”

 

原随云握着他手叼走指尖拈着的肉干,这才道:“我要回去蝙蝠岛了。”

 

方思明微一踌躇,道:“那我也……”

 

原随云打断了他:“你留下。”

 

“……大哥?”

 

原随云微微一笑:“我走了,你也走了,狗怎么办?屋后草丛里的兔子怎么办?屋檐下新孵了小鸟的燕子怎么办?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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